▲2024年全区建筑垃圾专项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现场
9月27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2024年全区建筑垃圾专项集中整治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全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末端处理以及执法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判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部署做好建筑垃圾专项集中整治相关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黎旭标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哲主持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黎旭标(前排左二),刘哲(前排左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区各地要深刻认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行动,坚决扛起建筑垃圾治理的政治责任。要学法、知法、守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对建筑垃圾实行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和排放控制。
会议要求,全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推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好职责,加强对装修垃圾各环节的管理。引导施工单位实施绿色施工,提升临时设施复用率;优化施工管理,强化质量监管,减少因质量问题返修导致产生的建筑垃圾;倡导余料再利用,循环生产建材,减废增效,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会议对全区开展建筑垃圾专项集中整治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迅速行动,立即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各地各级要强化顶层设计,结合自身实际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主动协调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并建立协调机制,形成联动合力。要全面排查和评估存量建筑垃圾情况,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尽快完成建筑垃圾摸底工作。
会上,行业专家分析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筑垃圾管理问题典型案例。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处室处通报了全区建筑垃圾源头治理、资源化、减量化、建筑垃圾末端处置和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南宁市、钦州市就建筑垃圾处理作交流发言。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厅属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环卫主管部门、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和环卫处(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