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及会费缴纳标准,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缴纳2021年度会费,以保证协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一)理事长、副理事长会员单位10000元/年;
(二)常务理事会员单位6000元/年;
(三)理事会员单位、厂家会员单位3000元/年;
(四)一般会员单位1000元/年。
二、缴费说明
(一)凡2020年度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请与2021年度会费一并缴纳。
(二)为配合国家财政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要求,协会将开具由国家财政部印(监)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版票据。请各单位汇款后填写会费缴纳情况回执表发至协会邮箱,以便协会确认并开具电子发票。
(三)会费发票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联系人手机号码,联系人收到短信后即可网上下载会费发票。
三、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城市建设协会
账 号:1791012040000199
开 户 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象分社
汇款交款内容:2021年度会费
四、联系方式
燃气分会:莫 莹,0771-3273966,18172098277
环卫分会:周鸿飞,0771-3273966,18978909810
市政分会、照明分会:覃 壮,0771-3273966,19195837736
电子邮箱:gxcjxh8@163.com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建兴苑B座1407
五、其他事项
为保证会员权益(通知文件、免费内部资料等)得到有效落实,请各单位提供准确的通讯信息及电子邮箱号。
附件:2021年会费缴纳情况回执表
/editor/attached/file/20210316/20210316165026_53554.doc
广西城市建设协会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