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新时期全区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加强和改善我区城镇市容环境卫生情况,规范环卫作业管理与监督考核,确保环卫工作质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编制《广西城镇环境卫生作业定额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确保定额标准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9月14日,广西城市建设协会受住建厅城建处委托,组织召开了《标准》编制工作第一次会议,参会的人员主要有自治区住建厅城建处副处长张千里、自治区造价总站副主任庞宗琨、自治区造价总站科长谢玲以及南宁市环卫处等各相关单位的主管领导、行业专家和企业代表,会议由广西城市建设协会理事长李昆志主持。会议主要商讨确定了《标准》编制组人员、大纲目录,并对《标准》编制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根据计划要求,《广西城镇环境卫生作业定额标准》将于今年12月15日前完成初稿和报批工作。(广西城市建设协会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