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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年内生活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划定
日期:2018-07-11 09:39:12 观看次数: 来源:
           日前从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年内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实施,在全市8200个党政机关、900余个居民小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据统计,我市有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广场车站、公园场所、驻并国企等公共机构8200个,要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区域、谁负责”的原则,年内要全部推行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食堂的单位,要配备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垃圾桶;没有食堂的单位可不配备易腐垃圾桶。在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方面,我市现有各类居住小区3000多个,要求按照覆盖率不低于30%的要求,选定管理完善、硬件设施比较好的小区展开示范创建工作。小区内要配备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种垃圾桶。

      按照要求,市里将负责垃圾终端处置工作,县(市、区)等负责源头分类投放和中间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构建整体配套体系。设施容器配置方面,省市机关和公共机构由各单位自行配备;县(市、区)、街办乡镇机关和居民小区等的设施容器由县(市、区)统一配备,并要求9月底前落实到位。

      为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工作取得实效,市环卫局将安排20名工作人员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和监督协调。各县(市、区)也将成立不少于10人的工作机构,每个街办乡镇、社区不少于3人,每个试点小区按300户居民配一名督导员。

    摘自 《太原日报》 2018.07.11 张海瑞